晋宁区多措并举为鸟类撑起“保护伞”

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为切实保护鸟类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晋宁区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倡议宣传、承诺书签订、部门联动等系列措施,为鸟类撑起“保护伞”,打造安全的栖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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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巡查巡护力度,筑牢鸟类安全屏障。构建“乡统筹、村落实、户参与”的三级责任体系,针对辖区内山林、农田、湿地等鸟类活动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网格区域内使用弹弓、鸟网、兽夹等工具非法猎捕野生鸟类以及破坏栖息地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发现一处、清除一处”的原则处理。今年以来,拆除捕鸟网4张,收缴弹弓4把。

广泛开展倡议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执法普法相结合,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线上依托融媒体中心,推送常见鸟类科普、候鸟迁徙保护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倡议书》等内容,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鸟类的理念。线下在广场、公园、重点区域、全区137个村(居)委会粘贴《倡议主动上交保护鸟类的通告》及《鸟类人工饲养和经营利用明白卡》各540余份,张贴标语横幅海报26条,发放宣传资料2680余份。 同时,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签订《昆明市晋宁区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不参与非法猎捕、贩卖、笼养鸟类承诺书》,目前已签订承诺书7800余份。聚焦早晨时段集中遛鸟的公园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向笼养鸟的群众发放爱鸟护鸟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进行深入细致的普法宣传,积极倡议群众自主放飞或主动上交笼养野生鸟。引导群众树立“不捕、不买、不食、不养”野生鸟类的文明理念。同时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及时提供违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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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保护救助机制。公安、林草、水务、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长期保持联动机制,深入滇池沿湖村庄、湿地、山林等地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执法,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3次,严厉打击了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的行为,形成了执法监管合力,共同保护野生鸟类资源。

保护鸟类就是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下一步,晋宁区将持续加强常态化宣传与日常巡查,推动爱鸟护鸟成为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精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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