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晋宁区紧紧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自2023年起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创新,以规范实施企业“法治体检”为切入点,立足辖区花卉、物流、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及中小微企业法治需求,通过系统性、专业性的法律健康检查服务,反向审视和规范政府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构建“体检促服务、服务优监管、监管助发展”的涉企行政检查新路径,有效促进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合规经营、市场有序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转变理念塑新局,主动作为优关系。突破“严查严管”惯性思维,确立“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理念,实现从“执法监管者”向“法治服务者”的角色转变。一是变被动检查为主动服务。将易引发企业反感的行政检查,转化为主动上门提供的“法治体检”服务,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企业排查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隐患,提供免费法治体检和专业司法服务。二是深化对企沟通联络。通过体检深入了解企业运营难点与痛点,建立“线上举报平台+线下走访调研”立体式线索收集网,动态更新问题清单,为完善涉企执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三是推动政企关系优化。逐步将“监管与被监管”关系转变为“服务与合作”的共生关系,为规范涉企检查奠定坚实基础。 健全机制固根基,明确标准促常态。为确保“法治体检”工作规范、持续、有效开展,晋宁区着力构建常态化运行机制。一是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组建“晋宁法治体检服务团”,按产业类型分设花卉、物流、装备制造等专业小组,引导148家中小微企业入驻云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精准化服务。二是明确体检标准流程。明确企业法治体检工作流程,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三位一体工作法,对企业规章制度、经营合同、项目决策、安全生产、用工管理等领域30余个项目进行系统检查。三是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将法治体检纳入年度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明确重点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形成常态化服务机制。 创新模式提质效,多维服务增动能。在推进法治体检过程中,持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服务质效。一是推行“三维一体”服务模式。结合“执法监督+普法宣讲+风险排查”,在体检同时向企业宣讲涉企检查的执法程序与要求,邀请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等参与“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引导。组织“法律明白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企业,宣讲民法典、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联动市、区两级普法工作队深入基层,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调解+普法”的工作优势,规范涉企合同文本,让依法办事成为共识。三是畅通企业维权渠道。公布涉企执法监督举报电话与邮箱,在全省率先提出并实行“一村一律师”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全区137个村(社区)律师服务全覆盖,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无缝办理机制,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就能多元解纷。设立运行云南晋宁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持续优化产业园区法律服务环境、强化产业园区法律服务供给、满足产业园区企业及务工群体的多元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近一年来,已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01件,调处成功790件、审判23件,达到定分止争的纠纷化解一条龙服务效果。 规范执法建长效,优化检查减负担。针对法治体检发现的问题及企业反馈意见,晋宁区着力构建规范、高效、透明的涉企行政检查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区32个行政执法单位动态优化“五张清单”柔性执法体系,累计梳理2367项执法标准,包括:免于行政处罚555项、减轻处罚711项、从轻处罚443项、从重处罚630项、免于行政强制28项,实现执法尺度精准化、裁量层级明晰化。二是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检查事项清单管理,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严格推行涉企检查计划备案制及“企业安静期”,今年,全区共开展涉企行政检查485项,检查经营主体1733户。其中落实“安静期”要求检查323项,检查主体728户;特殊情形检查162项,检查主体1005户。2025年涉企执法检查次数同比下降44%,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三是构建“复议+治理”新模式。通过复盘案件数据定位执法根源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同时,建立“三位一体”行政执法培训体系,出台行政应诉方案,确保负责人100%出庭。在复议全流程嵌入调解机制,引入检察院、法律顾问等第三方力量,兼顾法理与情理,推动行政复议从“被动办理”向“主动治理”转变,全面提升执法规范性与争议化解实效。 通过系统性法治体检,企业法治意识明显提升,合规经营能力持续增强。体检企业重大法律风险发现率、风险整改完成率、劳动合同规范签订率持续提升,劳务纠纷、涉法涉诉案件持续减少,36家重点企业通过法治体检进一步完善内部合规体系。2023年、2024年,晋宁区连续两年法治建设满意度位列全市第一。2025年,晋宁区行政复议案件同比下降50.9%,纠错率同比下降12.3个百分点,成功调解和解率同比上升25.8个百分点,行政应诉案件败诉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