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同学们:
金秋送爽,新学期如约而至。为了让孩子们平安上学、快乐成长,晋宁公安特此提醒大家关注秋季开学期间的交通安全,共同为孩子们筑牢安全防线。
一、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知法守法,从我做起。家长要以自身的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配合学校和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让孩子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抵制交通违法,文明接送学生。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时,要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闯单行道、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超载、不争道抢行。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通过路口时按序排队通行。请在指定地点规范停车,并做到靠边停车、即停即走,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不双排停车。
三、自觉抵制“黑车”,安全乘坐车辆。不乘坐无营运手续、有安全隐患、超载超员的车辆,自觉抵制“黑校车”、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等。乘坐车辆时,规范系好安全带。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下车后,要留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橫穿道路,不要在道路上追逐。
四、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走。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走路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不要边走边看书报、手机,要远离车辆盲区。
五、文明骑乘车辆,安全参与交通。骑行自行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在道路上三五成群并排骑自行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行自行车,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应当在非机动车道靠右侧行驶,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行。要做到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不逆向行驶。
六、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头盔。使用私家车接送学生,驾乘人员要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驾乘人员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学龄前儿童应配备安全座椅。
亲爱的家长朋友、同学们,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就是尊重生命,珍爱自我,幸福生活要靠我们自己去珍惜和守护!希望各位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让我们携手筑起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在出行的路上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为孩子们创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