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提升村(社区)干部依法管理、规范运营农村集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8月7日,晋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农经)组织村(社区)两委办主任、报账员共计50余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学习培训,共同学习领悟这部关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基的重要法律。
培训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法律性质和实践意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职权、议事规则程序等重要条款进行讲解,帮助参训人员学习了解新法内容,依法依规保障个人权益,提升依法管理集体经济的能力水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依据宪法制定,旨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规范其行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共同富裕;该法明确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受侵犯,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此次培训为晋城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奠定了基础。下步,晋城街道将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组织学习和宣传力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