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三个到位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解困工作
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解决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在全社会营造尊崇优待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困难退役军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和荣誉感。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晋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临时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进行困难帮扶,共帮扶救助7人共30000元,把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增加知晓率。利用每年春节、八一走访慰问的契机进行政策宣传,并通过会议、微信群、入户宣传等方式向退役军人宣传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政策,详细讲解救助的范围、标准程序等,增加退役军人的知晓率,能够让因灾、因祸、因病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时得到救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是调查落实到位,确保帮扶救助可靠。区退役军人局按照申请人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因素,合理确定援助标准,并针对上报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调查方式,其中申请救助金额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由乡镇(街道)审核审批并上报拨款;申请救助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由乡镇(街道)审核并上报区退役军人局审批;区退役军人局收到材料后,进行实地入户调查,分类进行复核审批,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适当给予帮扶援助。
三是救助程序到位,坚持公开公正。救助按照规范程序开展,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审批表》,乡镇(街道)进行全面综合核查,提出帮扶意见,并将申请人基本情况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级审核,符合规定的在当月或适时作出审批决定及资金核拨,如遇紧急情况,可先行帮扶援助再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做到程序上规范并公平公正。
2019年至今共开展临时救助191人,救助金48.49万元。下一步区退役军人局将继续把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切实对临时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推动我区退役军人工作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