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晋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按照工作计划开展了2024年“政府开放月”活动,接待到单位咨询了解相关民族宗教政策群众6人。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区民宗局依法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在取得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宗教活动场所内开展的宗教活动受法律法规保护,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二是积极争取各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为改善民族地区的基层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投入经费。三是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晋宁区被命名为省级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为争取国家级命名打下基础。四是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为全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好的稳定环境。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通过政府开放月活动拉近了群众与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距离,消除了彼此的隔阂;二是通过政府开放月活动的开展提升了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意识,更好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通过政府开放月活动使群众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和了解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政策。
三、下步工作
一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纵深推进“枝繁干壮”工程、“石榴红”工程和“三项计划”,积极争取上级民宗资金,持续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民族文化“双百”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10进+N”活动为契机,抓实落细全域创建。二是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持续开展“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五个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