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营造健康、积极的社会环境。近日,晋宁区“扫黄打非”办召集区文旅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
在接到相关案件线索后,面对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案件涉及人数多的问题。区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召开内部会议分析研判,充分准备,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专项检查中,公安干警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涉案的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扣涉嫌非法出版物213盒(件)。全部案件已立案查处,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
执法人员现场向相关人员宣传《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人员要提高认识,坚决抵制各类非法出版物。下一步,区文旅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强化对印刷制品和出版物的执法监管力度,维护出版物市场良好秩序,为晋宁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环境。
以案释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从事本规定第二十条所列出版物的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等活动。
第三十二条 发行违禁出版物或者非法出版物的,当事人对其来源作出说明、指认,经查证属实的,没收出版物和非法所得,可以减轻或免除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