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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晋宁区这样做!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充分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在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扎实练就“四个基本功”,带动农村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全面推进全区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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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基本功。坚持目标导向,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纳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要点,对照标准,细化措施,拟定计划,全面摸排,遴选对象,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方式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有针对性地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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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基本功。推进法治精神进村入户到人,重点普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村民参与法治讲堂、田间课堂和专项培训64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00余条;“晋宁三农”新媒体公众号中开设“政策法规”、“科普宣传”专栏,动态更新农业政策法规90余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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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遴选培育基本功。对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标准,以行政村为单位,在村干部、老党员、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创业带头人等群体中,择优遴选培育对象,建立普法对象名录库,全力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全区133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已审核认定示范户237户,行政村覆盖率达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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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强化跟踪服务基本功。落实普法责任制,调动农业综合普法队伍,采取包片区、定期联系乡镇(街道)农业对口部门等方式,加大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宣传覆盖面,现场解答群众困惑,探索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路径,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指导和跟踪服务,促进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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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环,是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将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培训,创新推动培育工作的机制和方法,总结提炼示范户培育工作经验和有助于发挥示范作用的做法,探索推广一批符合我区实际、可复制可操作的培育模式,推动构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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