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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司法所:四类教育抓质效 精准矫治助重塑

教育矫治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的直接体现,双河司法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和社区矫正对象具体情况,多维度、针对性开展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道德素养、社会责任感,促进其重塑自我、顺利融入社会。

法治教育常态化。将法律法规纳入教育矫正全过程,对每一名新入矫对象全覆盖开展入矫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刑法、社区矫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内容,让社矫对象明确社区矫正目的、意义,增强其规矩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每月定期组织学习交通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让其深刻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危害,促其认罪悔罪、学法守法,预防再犯罪。结合社矫对象生产生活实际,节选《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合同、侵权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学习、讲解,提升其学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道德教育主题化。结合国庆节、春节、重阳节等节点,开展文明、尊老、孝亲等主题道德教育,通过学习典故、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观看家风家教宣传片等方式,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和学习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价值取向,提升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家庭观念、道德观念。开展爱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专题学习,并组织社矫对象到辖区烈士陵园进行文明祭扫,瞻仰烈士纪念碑,观看英雄事迹,参与陵园杂草清理、陵园周边环境卫生清扫,让其近距离接受爱国精神熏陶,切实提高思想觉悟、增强社会责任感。

心理教育个别化。通过个别谈心谈话、定期系统心理测评、家访等方式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生活、工作、家庭、感情、思想等方面情况。针对有心理困惑、工作生活压力较大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缓解其工作、生活压力,引导其正确看待犯罪行为、消除障碍、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正视生活与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正确处理人际关系,自觉调整心态,以健康向上的心态重塑自我、融入社会。对有专业心理咨询或辅导需求的人员,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干预、治疗,确保心理问题及时得到纾解。

警示教育长效化。警示教育重在警醒,贵在常态化、长效化。在日常教育矫正过程中,双河司法所结合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表现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通过工作人员通报晋宁区社区矫正训诫、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等处罚情况,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领学社区矫正、交通安全尤其是酒驾、电信网络诈骗等警示教育案例,分享交流学习心得、书写观后感,通过组织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安全意识,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算好经济账、亲情账、自由账这“三本账”,警示社区矫正对象从行动上规范,从思想上重视,确实提升尊法守法意识,从思想和行为上不断进步、充实、重塑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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