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静期”促营商环境再改善

“企业安静期”促营商环境再改善

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晋宁区在2023年推行一业一查监管新模式的基础上,继续精准施策,推行企业安静期,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推动营商环境再改善、再提升。

企业安静期,是指在每月1—15日期间,除突发性安全事故处置;食品、药品、危化品、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特殊重点领域需要现场检查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减少执法扰企,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3月份推行企业安静期以来,晋宁区共开展涉企行政检查254项,其中落实安静期要求检查140项,特殊情形检查114项。共检查经营主体1469户,其中落实安静期要求检查957户,特殊情形检查512户。  

晋宁区明确要求,一要严格落实行政检查计划的备案、审核、公示,严禁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二要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三要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四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将精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权。

           

(田敬芬)


晋宁官方微博

昆明晋宁发布

晋宁官方微信公众号

晋宁区微信号

www.kmjn.gov.cn  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滇ICP备19011956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202530194号    

联系电话:0871-67892322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20001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