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提高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力保在汛期、端午节、6月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2024年5月31日,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联合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晋宁大队开展对存在中风险且临近高风险的货物运输企业云南弘远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开展情况,车辆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情况,车档、人档建设情况和前期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云南弘远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风险隐患情况通报的函》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一是发现该企业对交通运输隐患虽已排查,已查找出了相关问题,但未及时整改;二是车辆档案、人员档案未及时更新;三是对前期存在的风险隐患情况未整改完毕。
对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及时督促企业按要求按期整改,同时要求: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完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配备专业安全管理力量,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保障运输车辆良好运行,切实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突出安全风险防控,提升汛期、节假日、6月安全月管控水平,强化了隐患排查整治清零,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本次对重点货物运输企业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督促企业认真对照整改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运输,无事故发生。(撰写人: 杨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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