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供水一网通办业务须知

一、转账销账业务须知

受理范围:客户将一个或多个户号的单笔或多笔账单,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直接将账单费用汇入自来水公司指定的银行水费结算收款账户后,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上传转账凭证,向公司申请并进行账单核销的业务。

受理条件:客户在申请前需绑定户号;需明确所支付账单信息;

提供资料:1.转账凭据资料;2.户号及账单月份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我们将在您提交转账申请1个工作日受理,转账金额到账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完成销账,转账销账办理成功后向您发送销账成功通知。您也可致电我公司营销服务热线0871-67807805进行咨询。

受理流程:①请您按转账销账表格内容填写相关信息;按照提示拍摄上传完整的转账凭据资料②业务员核实您提供的资金到账情况核销账单;③转账账单无异议,资金到账,成功销账。④转账单与待销账单金额有出入,业务人员会与您联系进行补款、预付或退款(退款事项请前往营业大厅)

(七)办理结果:我公司会通过微信消息通知您,您也可登录我公司微信营业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查看。由于您提供资料不清、转账金额与账单不符或其它原因,我公司也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您。

如因您自身原因或通讯运营商原因导致办理时限延误,敬请谅解。

特别提醒事项

1.上传的转账凭证照片应该满足以下要求:信息完整,内容字迹清晰,边框无缺失、无反光、模糊等不利于阅读的情况。否则,可能导致业务办理人员无法辨认,销账失败

2.办理转账销账前,您需要先绑定客户号(用水户号)。

3.您最好在账单对应的交款限期3个工作日前提交,以免因为到账时间等因素延迟,产生违约金。

4.转账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符时,我公司会有业务人员与您联系相关事宜,请保持通讯通畅。若您方提出退款,可前往我公司指定营业大厅办理相关退款手续,我公司暂不提供网上办理退款服务。

5.若您在销账同时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票据,在我公司销账成功后,您可以登录微信公众平台网上营业厅自助开具。若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到我公司营业厅办理,详询微信公众号“交费方式-营业网点”。

6.为确保本业务的正常办理,请您务必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合法,否则我公司将不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保留追责权利。

7.您已授权我公司及其他依法收集和提供数据信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查询、打印、保存您提交的资料,上述资料仅供我公司办理本业务使用,我公司将尊重您的隐私并严格保密。

8.若您对本业务须知内容有疑义的,您可致电我公司营销服务热线0871-67807805,或到我公司各指定营业网点咨询办理。

二、档案信息变更业务须知

受理范围:我公司供水范围内用户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为客户办理变更业务。

受理条件:供水范围内用户

提供资料:户号、户主身份证、有效产权材料(不动产证(或土地证、购房合同))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提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

受理流程:1.您填写档案信息变更表单,提交所需资料;2.业务人员核验资料,执行办理。3.通知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我公司会通过微信消息通知您,您也可以在微信营业厅查询相关进度,也可拨打营销服务热线0871-67807805查询办理结果。

如因您自身原因或通讯运营商原因导致办理时限延误,敬请谅解。以下为特别提醒事项:

1.户名变更请请按“过户”业务办理相关手续。

2.用水性质变更请“用水性质变更”业务办理相关手续。

三、低保业务须知

受理范围:供水范围内低保用户(特困户)办理执行低保水价(续签)业务。

受理条件:1.供水范围内低保用户;2.一份低保证只允许享受一个表位的低保优惠;3.本业务仅针对抄表到户的情况,总表不可进行申请。

提供资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提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

受理流程:1.您填写低保户办理表单,提交所需资料;2.业务人员核对资料真实性,执行办理。3.通知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我公司会通过微信消息通知您,您也可以在微信营业厅查询相关进度,也可拨打营销服务热线0871-67807805查询办理结果。

如因您自身原因或通讯运营商原因导致办理时限延误,敬请谅解。

以下为特别提醒事项

1.低保户优惠水价每半年进行资料审核续签,您需要在到期前一个月进行复审;若超过期限,则恢复为居民用水水价。2.如果您提供的资料不清楚、证件材料过期或其他不符合办理条件,将无法为您办理。

四、居民客户过户业务须知

受理范围:居民用水客户因产权变更进行用水权利转移给其他用户的行为。

受理条件:发生产权变更户号无任何欠费才可以办理,如果存在欠费需要先交清欠费再办理。温馨提示过户前存在预存款的客户,如需退预存款,请户主在过户前到营业厅办理。

提供资料:您需要提供新用水客户1身份证(或护照、军官证等);2不动产证(或土地证、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之一);3若非本人办理业务,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军官证等)

提供方式:扫描或拍照上传。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提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

受理流程:1.您填写过户表单,提交过户所需资料;2.业务人员核对资料真实性,执行办理。3.通知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我公司会通过微信消息通知您,您也可以在微信营业厅查询相关进度,也可拨打营销服务热线0871-67807805查询办理结果如因您自身原因或通讯运营商原因导致办理时限延误,敬请谅解。

以下为特别提醒事项

1.若存在房屋租赁、产权、债权、债务等法律纠纷,请先行完成纠纷处理,因客户原因引起的过户纠纷,将由客户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诚信评级影响。

2.如过户前存在绑定的代扣、托收、短信定制等业务,自来水公司侧业务将会取消,银行侧业务请原户主到银行取消。如需办理,请新用水客户另行办理。

3.为确保本业务的正常办理,请您务必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合法,否则我公司将不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保留追责权利。

4.您已授权我公司使用上述资料办理本业务,我公司将尊重您的隐私并严格保密。

5.若您对本业务须知内容有疑问的,您可致电公司营销服务热线0871-67807805,或到营业网点咨询办理

五、工商用水客户过户业务须知

受理范围:工业企业、商业经营、行政办公等用水客户,因产权变更进行用水权利转移给其他用户的行为。

受理条件:发生产权变更户号无任何欠费才可以办理,如果存在欠费需要先交清欠费再办理。

提供资料:1.过户双方盖章的协议;2.新用水客户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4.用水地址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任意一项;5.若非本人办理业务,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提供方式:扫描或拍照上传。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提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

受理流程:1.您填写过户表单,提交过户所需资料;2.业务人员核对资料真实性,执行办理。3.通知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公司会通过微信消息通知您,您也可以在微信营业厅查询相关进度,也可拨打营销服务热线0871-67807805查询办理结果。如因您自身原因或通讯运营商原因导致办理时限延误,敬请谅解。

以下为特别提醒事项

1.若存在房屋租赁、产权、债权、债务等法律纠纷,请先行完成纠纷处理,因客户原因引起的过户纠纷,将由客户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诚信评级影响。

2.如过户前存在绑定的代扣、托收、短信定制等业务,自来水公司侧业务将会取消,银行侧业务请原户主到银行取消。如需办理,请新用水客户另行办理

3.为确保本业务的正常办理,请您务必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合法,否则我公司将不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保留追责权利

4.您已授权我公司使用上述资料办理本业务,我公司将尊重您的隐私并严格保密。

5.若您对本业务须知内容有疑问的,您可致电公司营销服务热线0871-67807805,或到营业网点咨询办理。

六、开票信息维护

(一)受理范围:公司范围内的用水客户

受理条件:您需要先绑定户号

提供资料:增值税普通发票用户无需提交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户需提交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认证;

受理流程:您绑定户号,在微信营业厅根据提示信息自助办理。

办理结果:操作界面即时通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以下为特别提醒事项:

1.您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用户,您维护的开票信息即时生效。

2.若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你维护开票信息后,需要到审核后生效。您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我公司指定营业大厅办理。

3.若您的开票名称错误,无法在微信营业厅自助修改时,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我公司指定营业大厅办理。详询微信公众号“交费方式-营业网点”

七、开票类型变更办理须知

受理范围:企业客户原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变更为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变更为现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受理条件: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企业

提供资料: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件、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户需提一般纳税人认证;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 提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

受理流程:1.您填写变更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2.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执行办理。3.通知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我公司会通过微信消息或短信通知您,您也可以在网上营业厅查询相关进度,也可拨打营销服务热线0871-67807805查询办理结果。

如因您自身原因或通讯运营商原因导致办理时限延误,敬请谅解。

特别提醒事项:

1.开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必须填写并确保与营业执照相符);

2.开具专票用户需符合税局要求,否则无法抵扣。

3变更后发票类型当月生效。

八、结算户办理须知

受理范围:针对不能办理过户,且开票名称与档案名称不一致的用水客户,在原用户档案信息不变的前提下,变更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购买方开票信息。

受理条件:与我公司系统内档案客户发生经济往来(如:租赁、承包等)的用水客户,经双方同意可以对水费发票的购买方开票信息变更。

提供资料:

序号

原客户

结算户

提供资料

1

个人

个人

1、申请表,双方签字

2、双方身份证

3、经济往来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等)

2

单位

个人

1、申请表,单位盖章、个人签字

2、结算户身份证

3、经济往来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等)

3

单位

单位

1、申请表,双方盖章

2、结算户营业执照

3、经办人授权书

4、经办人身份证

5、经济往来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等)

4

个人

单位

1、申请表,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2、原客户身份证

3、结算户营业执照

4、经办人授权书

5、经办人身份证

6、经济往来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等)

收费情况:不收费办理时限:提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流程1.您填写变更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2.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执行办理。3.通知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我公司会通过微信消息或短信通知您,您也可以在网上营业厅查询相关进度,也可拨打营销服务热线0871-67807805查询办理结果。

如因您自身原因或通讯运营商原因导致办理时限延误,敬请谅解。

特别提醒事项:如不再使用结算名称,须重新办理结算信息。

九、用水性质变更须知

受理范围:

用水客户因经营性质发生改变,需要进行用水性质变更申请的行为。

受理条件:

1.发生用水性质变更户号无任何欠费才可以办理,如果存在欠费需先交清欠费再办理。

2.无违章用水的行为或用水纠纷。

提供资料:

1.居民客户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件正反面;

2.工商客户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供方式:扫描或拍照上传

(五)收费情况: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

(七)受理流程:

1.客户提交用水性质变更申请;

2.我公司工作人员与客户联系,约定时间进行现场认定,若符合变更条件,执行用水性质变更;若不符合变更条件,则维持原用水性质。

办理结果:

我公司会通过微信消息或短信通知您,您也可以在网上营业厅查询相关进度,也可拨打营销服务热线0871-67807805查询办理结果。

如因您自身原因或通讯运营商原因导致办理时限延误,敬请谅解。

特别提醒事项

1.若因客户无法到现场参与用水性质核实,我公司工作人员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核实,并将办理结果告知客户。

2.如因办理此业务产生争议,我公司保留恢复原合同用水性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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