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工作督导检查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晋宁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根据《昆明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检验晋宁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成果。3月29日晋宁区对晋城街道、六街镇烈士纪念设施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工作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检察院检察长带队,区政府办、区检察院、区退役军人局及烈士纪念设施所在地乡镇领导参加督导检查。区退役军人局主要领导向督导组汇报晋宁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实地察看,督导组从修缮改造、管理维护等方面进行强调要求:持续发力充分开展有效管护。督导组对我区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所采取的措施、方法给予肯定。同时要求按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好、管理好、保护好。 汇聚合力,纵深推进设施整修。在畅通有效、协同配合的工作协调和监督机制下,合力常态化推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督导组强调盘龙山烈士陵园作为晋宁区最大的烈士陵园,要在保护性修复基础上继续做好提升改造工作。挖掘转化,积极进行宣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弘扬烈士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各种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弘扬英烈精神;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打造学习实践平台,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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