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2022年5月11日,云南省水利厅政法处杨勇副处长一行5人,赴晋宁区开展全省第二批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验收。昆明市水务局相关领导,晋宁区分管副区长金晓丽,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人大城环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社法民宗委、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水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验收。
52.2
验收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围绕组织保障、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健全监督机制、平时考核和激励指标七个方面内容,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台账、实地巡查,现场反馈结果等方式进行。
52.3
验收组对晋宁水务创建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开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昆明市晋宁区对水利系统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围绕保护水资源、滇池治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工作任务,规范执法,依法履职,为全面推动水务改革提供法制保障。验收组分析了当前水务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提出了工作改进的建议和意见,希望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再接再厉做好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工作,树立全省水利系统法治建设新典范。
52.4
“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晋宁区分管副区长金晓丽代表晋宁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在省、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以创建活动为起点,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不断提高水务工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全区营造一个良好的水事环境。
测评结束,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最终以101分的成绩顺利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