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模范事迹,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2月17日,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表彰大会在昆明会堂召开,晋宁区两个先进集体和5名先进个人获全市表彰。
晋宁区四班子领导在晋宁分会场参加会议。晋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昆明七彩云南古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两个先进集体获表彰;中共晋宁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海彦,中共晋宁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晋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魏汝云,晋宁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区管委会文化旅游开发管理局局长赵明,晋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人员郭伊洪,晋宁区融媒体中心编辑黄丽萍5名先进个人获表彰。
近年来,晋宁区委、区政府高瞻远瞩,紧紧抓住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重要机遇,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统筹指挥,各级政府和单位部门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民族团结示范创建为统领,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挖掘民族文化亮点,形成一个多民族团结和谐的示范创建格局,在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弘扬民族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古滇名城景区荣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