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泊所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讨论会在区文旅局召开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泊所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划定工作,616下午河泊所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讨论会在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召开云南省考古研究所刘旭所长、考古研究专家蒋志龙、范冕教授、晋宁区副区长李雁遐等区级领导及区文旅局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河泊所遗址分布于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石寨、河泊所、金砂等村部分区域,东邻金沙山、西面滇池水、南望小平山、北接石寨山,是滇池地区最早的人类生活遗迹,也是石寨山遗址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10月,经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是继石寨山古墓群、马哈只墓碑之后,晋宁区第三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泊所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划定既是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与要求,也是对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历史文脉传承与活化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上,区文旅局就河泊所遗址的相关背景亟待讨论的划定方案进行了汇报,李雁遐副区长结合晋宁区文物保护与未来的规划利用提出了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划定的困难及问题:一是划定范围内民房的旧址新建问题;二是民房搬迁面临着工作量大、工作困难等问题。

刘旭所长对我区河泊所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提出的困难及问题,省考古研究所刘旭所长要求,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需要考虑以下问题:一是考古研究成果,二是地方工作的特殊性,三是为范围的划定要为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做长远打算,既要考虑管理问题,又要考虑村落问题。

蒋志龙教授对河泊所遗址考古调查成果进行详细介绍后,河泊所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范围初步形成。下步,我局将按照文物保护法和国家、省、市文物局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准备材料,上报审核公布划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好河泊所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为石寨山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打下扎实的基础。

(供稿:文物科 马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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