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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南滇池湿地组织开展爱鸟护鸟 联合执法行动

2014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正式发文批准“云南晋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纳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范围,面积18300亩。 近年来,各级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为滇池建起了一道生态屏障,随着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建设,生态环境也越来越好,各种各样的鸟类也越来越多,滇池的水质也在不断改善,滇池渔业资源也越来越丰富。

为巩固滇池治理成效,维持生态平衡,切实保护晋宁野生动物资源。9月24日,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公安局联合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南滇池湿地公园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云南晋宁南滇池湿地、滇池周边村庄、餐馆、入湖河口湿地鸟类栖息地、滇池水面区域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禁渔期违法捕捞作业及经营野生动物制品情况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

行动过程中,联合执法组以口头讲解、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图册的方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广大群众做到不猎捕、不食用、不销售野生动物,杜绝野生动物“上餐桌”现象发生。本次行动共悬挂宣传标语6条,发放宣传图册2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0人次。

通过联合执法行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区林草局宋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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