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双拥办收到 “中国人民解放军95438部队”政治处来函得知,晋宁区上蒜镇金砂村委会小江渡村现役军人张同志,其家庭住房2016年列为了危房改造,但改造后未领到危房改造补助,要求给予协助解决。
收到来函后区双拥办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会同区人武部,及时到上蒜镇金砂村委会了解落实情况,并实地进行了查看。了解到张同志家在危房改造房屋重建时违反规定把阳台延伸至街道上,影响了村镇规划,按照规定不能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找到了军人家属,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取得了家属支持和谅解,就家属提出的要求退还危房改造押金的情况,晋宁区双拥办本着拥军优属工作意义重大的原则,及时与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协调,三级联合现场办公,把五千元押金退还给了现役军人家属。区双拥工作人员对张同志家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请家属遵守国家政策,支持国防事业发展,让现役军人安心扎根部队,保家卫国,建功立业。家属表示今后一定做守法公民,为了国家国防建设,一定不让儿子有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