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开展污染排查,消除水质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全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2017年6月15日由晋宁区环境监察大队牵头、区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区水政监察大队协同配合,共同到大河水库下游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检查昆明市晋宁区滇水酒坊排污情况时,现场发现该酒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废水有排入大河河道,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酒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在未取得白酒加工销售项目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生产。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查找出影响河道水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为巩固和提升全区饮用水水质、河道环境质量,晋宁区水务(滇池管理)局将继续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晋宁区集中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与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加强相关部门的联动,切实保护好晋宁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