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需整治 实体宣传是关键

        2017年—是全昆明市齐心协力“创文”的一年,是提升昆明形象的关键之年,是法治环境整治的大好之年,晋宁区借昆明市创建文明城市之机,专门成立了法治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晋宁区2017年法治环境整治暨依法治区宣传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各单位整治法治环境的任务。工作方案其中一个要求,晋城镇辖区内设置大型广告宣传牌不少于2个。
    为了落实此项宣传任务,晋城镇司法所所长陈兴洪与晋城镇宣传委员马如惠同志多次对接,并到晋城镇实地走访调查,与广告牌所有人商谈借用事宜,最终将一个大型广告宣传牌具体位置确定在晋城镇盘龙路映山塘水库口路面正上方,此广告牌用于宣传法治宣传标语。同时经晋城镇文化站站长普艳同志同意,可在晋城镇古滇文化公园外围设置四块法治宣传栏,专门进行长期的法治宣传。
确定具体位置后,晋城司法所张娅同志负责与广告公司对接,经过制作法治宣传栏小样、多次修改内容并定稿、带领广告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定桩、安装宣传栏、粘贴宣传内容等步骤后,于2017年5月24日下午,将广告牌及法治宣传栏全部制作、张贴完毕。至此,晋城镇共拥有了四块法治宣传专栏,有了固定的法治宣传点,我们将充分、合理利用该宣传栏,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同时,这也是晋城人民的福音,时时更新的法治宣传内容、合理方便的宣传位置,为想学法的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晋城镇司法所  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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