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2020〕32号)的相关要求,我区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我区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于2020年7月9日制定了《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时间结点,对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具体事项作了要求。要求各部门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完成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各部门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目前,已将工作方案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下发到各责任部门,落实具体责任,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情况
目前,我区已完成义务教育、财政预决算、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已将上述3个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分别报送至相关市级业务部门审核,待市级业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认真对目录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形式和内容均符合规定。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抓好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继续抓好未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市级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将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针对各部门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并按时将每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